房产证加名后离婚就能分一半房产吗?


在探讨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是否能分一半房产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房产证加名的含义。房产证加名,通俗来讲,就是在房屋的产权证书上添加其他人的名字,这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变化,添加名字的人成为了房屋的共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房产证上加名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变更行为。 然而,房产证加名并不意味着在离婚时一定能分到一半的房产。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一是购房资金的来源。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婚后只是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虽然另一方成为了共有人,但在分割时,法院可能不会简单地按照一人一半来处理。因为购房的主要资金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的性质不会因为加名而完全改变。例如,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为了表达爱意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倾斜于出资购房的一方。 二是婚姻持续时间。如果婚姻持续时间较短,一方就要求分割一半房产,这可能会显失公平。比如,夫妻结婚仅几个月就离婚,一方在婚姻期间对房屋没有实际的贡献,此时要求平分房产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是双方是否有关于房产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在房产证加名时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产权份额有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按照约定来分割房产。例如,双方约定加名后一方占30%的份额,另一方占70%的份额,那么离婚时就会按照这个约定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房产证加名后离婚并不一定能分到一半房产。法院会根据购房资金来源、婚姻持续时间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多种因素,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