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成年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开了个小餐馆,之前没注意招了个15岁的孩子当服务员。后来才知道他还未成年,我挺担心会受到处罚的。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情况,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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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招用
  • #未成年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而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成年人,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概念。这里说的未成年人,主要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外,一般的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都属于非法招用。 对于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也指出,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来说,罚款的标准通常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比如,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此外,如果非法招用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强迫劳动罪或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等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总之,用人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非法招用未成年人。如果不小心招用了未成年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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