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伪造签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医护人员伪造签名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可能会面临不同类型的处罚。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医护人员伪造签名可能侵犯了患者或家属的姓名权等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如果因为伪造签名给患者或家属造成了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他们有权要求该医护人员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行政责任上,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伪造签名若导致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可对涉事医护人员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要是伪造签名的情节严重,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例如,如果伪造签名用于诈骗等犯罪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若伪造签名的行为构成了医疗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