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应该如何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且受到广泛关注的法律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在刑事责任的承担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有详细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达到这个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一样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几种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极大,即便年龄稍小,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在对待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时的审慎态度,需要最高检核准追诉才承担责任。 同时,法律也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有着特殊的从宽处理规定。《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些规定的目的在于既让未成年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又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注重教育和挽救。 此外,在司法程序上,未成年人犯罪也有特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专门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例如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这些程序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总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我国法律是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多方面因素,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以惩罚为辅,力求让未成年人能够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