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借款该怎么处理?
我刚离婚,现在涉及到一些借款问题不知道怎么处理。在婚姻期间,有一些以个人名义和双方名义借的钱,我不清楚这些借款在离婚后到底该怎么算,是我自己承担还是两人一起承担,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离婚后借款的处理方式,要先区分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债或者是一方欠的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等家庭生活开销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那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个人债务,就是一方自己欠的,和夫妻共同生活没啥关系的债务。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欠债一方自己承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另外,一方婚前所欠借款、婚后一方举债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借款,离婚后也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总之,离婚时借款的处理关键在于认定债务性质,以此来确定偿还责任。相关概念:(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