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诈骗会怎么判?
我朋友找我借了一大笔钱,说是做生意周转,结果后来发现他是骗我的,钱根本没用于生意,人也联系不上了。我想知道这种个人借款诈骗的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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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借款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会触犯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退赃退赔、被害人的谅解情况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归还借款、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情节恶劣,如多次实施借款诈骗、诈骗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钱财,法院可能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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