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或阻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会受到什么处罚?


当拒绝或阻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时,会面临一系列的处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等重要任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有权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拒绝或阻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即使没有达到暴力、威胁的程度,但拒绝、阻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也可能会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另外,在市场监管的具体领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所以,无论是从治安管理角度,还是从具体的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来看,拒绝或阻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些处罚措施旨在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