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会如何处罚?


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首先,在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销售者如果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因为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而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售卖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从行政责任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情形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若涉及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