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报刊未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的处罚是怎样的?

我经营着一家报刊社,之前没太注意,在没有进行登记的情况下就开始发布广告了。现在有点担心会面临什么处罚,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报刊未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具体会有什么样的惩罚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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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告登记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报刊未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的处罚之前,我们先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报刊广告发布登记是指报刊社等广告发布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以获得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合法资格。这一制度旨在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广告发布登记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未经广告发布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报刊未登记就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业务,首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责令其停止这种违法行为。然后,会没收其通过违法发布广告所获得的收入。 若违法所得达到了一万元以上,那么报刊社还需要缴纳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要是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也会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报刊社而言,遵守广告发布登记制度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未登记擅自从事广告发布不仅会面临上述的行政处罚,还可能损害自身的信誉和形象,影响后续的经营发展。因此,报刊社在开展广告发布业务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登记,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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