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朋友打算实施盗窃,已经准备好了作案工具,但还没行动就被发现了。我想知道这种犯罪预备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罚,处罚原则是怎样的呢,有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可能?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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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还没有真正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只是在为犯罪做前期的准备工作。例如准备凶器、勘察犯罪地点、跟踪被害人等。
对于犯罪预备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条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首先,明确了犯罪预备的定义,让我们清楚什么样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其次,规定了对预备犯的处罚方式,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可以”并不是“应当”,意味着法官在量刑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决定是否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判断是否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犯罪预备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犯罪预备行为距离犯罪实施的远近程度,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如果犯罪预备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人在预备过程中主动放弃了犯罪意图,或者犯罪预备行为距离犯罪实施还有较大距离,那么法官可能会对犯罪预备者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总之,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但仍然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过,由于犯罪预备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既遂犯较 小,所以刑法规定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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