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发现一些执法机关好像存在把罚没财物私自分给个人的情况,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处罚的。想了解下不同程度的私分罚没财物行为对应的处罚标准,以及认定数额较大、巨大的标准等相关内容。
展开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处罚标准主要依据犯罪数额的大小分为两个档次: 首先,数额较大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形,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是在单位中对私分罚没财物行为起决策、组织、指挥作用的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是在私分行为中具体实施、积极参与的人员。 其次,数额巨大的情况。当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