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企业产品没开发票,追诉期是几年?


在探讨购买企业产品未开发票的追诉期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因为这涉及到多个法律规定和不同的情况。 首先,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看,企业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后开具发票是其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这里虽然主要是针对税款的追征,但开具发票是企业纳税的重要依据,如果企业未开发票可能存在未缴或少缴税款的情况。对于一般的未开发票情况,如果涉及到税款的少缴或未缴是由于计算错误等失误,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通常是三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五年;而对于偷税、抗税、骗税这种恶意行为,则没有追征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从税务机关监督企业依法开具发票并纳税的角度,在上述相应期限内都可以追究企业的责任。 其次,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来看,消费者有权要求企业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当消费者发现企业未开具发票时,应该及时向企业索要。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消费者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企业开具发票,通常适用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从消费者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开具发票的角度,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综上所述,购买企业产品没开发票,从税务机关追征税款相关角度,根据不同情况追诉期有三年、五年甚至无期限限制;从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企业开发票角度,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不过,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应及时索要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