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有哪些目的?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在不知道票据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基于善意取得了票据,就能够享有票据上的权利。这一制度在我国的票据法律体系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和目的。 首先,保障交易安全是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重要目的之一。在商业交易中,票据的流通性非常强,如果因为票据的前手存在权利瑕疵,就否定善意取得人的票据权利,那么整个票据交易市场将会陷入极大的不确定性。比如,甲从乙处合法取得一张票据,甲并不知道乙的票据来源存在问题,如果不承认甲的善意取得,甲的权益就会受损,以后大家在接受票据时都会小心翼翼,不敢轻易进行交易。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促进票据流通、保障交易便捷的立法精神相契合,通过保护善意取得人的权利,让交易双方能够放心地使用票据进行交易,维护了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其次,维护票据的流通性也是其目的所在。票据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和融资工具,其价值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能够快速、顺畅地在市场上流通。如果不确立善意取得制度,一旦票据出现问题,后续的持票人都可能面临权利无法实现的风险,这会严重阻碍票据的流通。举例来说,一张汇票在多个企业之间流转,如果因为其中一个环节的权利瑕疵,就使得后续的善意持票人无法获得票据权利,那么这张汇票就很难再被其他企业接受,票据的流通功能就会大打折扣。所以,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确保了票据能够在市场上正常流转,发挥其应有的经济作用。 再者,公平原则也是该制度的考量因素。当出现票据权利纠纷时,善意取得人往往是无辜的,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付出了相应的对价取得票据。如果让善意取得人承担前手的权利瑕疵风险,显然是不公平的。从法律的公平价值出发,赋予善意取得人票据权利,平衡了各方的利益关系。在法律实践中,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也会依据公平原则来判断善意取得是否成立,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从社会成本的角度来看,票据权利善意取得制度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如果要求每一个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都要对票据的来源进行详细的调查,这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交易成本。而通过确立善意取得制度,善意持票人无需过度担忧票据的潜在风险,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就能够享有票据权利,从而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社会整体的交易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