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我在青海打算和朋友一起开个股份合作 制企业,但是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下青海省对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有没有什么暂行办法,这个办法里具体规定了哪些内容,对我们开企业会有什么影响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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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是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相关活动的规则。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了解一下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概念。股份合作制企业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它是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劳动合作是基础,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这种企业形式兼具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点。
在企业设立方面,《办法》有明确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由企业职工出资设立,也可以在企业改组时,将原企业资产折股后,由原企业职工和其他法人、个人共同出资设立。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当由发起人订立协议,起草企业章程,依法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这确保了企业设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各方的权益。
关于股权设置,《办法》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设置一般分为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和法人股。职工个人股是职工以自己合法财产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职工集体股是本企业职工以共有的财产折股或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向本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不同的股权设置在企业中有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合理的股权结构有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