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还没开始工作就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还没正式开始工作,现在我不想去了打算辞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是不是必须要支付违约金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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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了合同但还未开始工作就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劳动合同中,并不是所有情况违约都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是服务期条款,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若单位没有为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即使签了合同还没工作就辞职,一般不用因服务期的事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如果不存在竞业限制相关约定,也无需因这个支付违约金。 因此,在签了合同还没开始工作就辞职时,只要不存在上述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情形,通常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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