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身边有人去世后名誉遭到了侵害,作为配偶心里特别难受。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配偶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啊?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要是能主张的话,后续该怎么去做呢?
展开


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名誉权就是指人们对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所享有的权利。精神损害赔偿呢,简单说就是当自然人因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比如身体受伤、名誉受损等,从而产生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者出现其他精神严重反常的情况时,侵权方需要给予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层面赋予了配偶在死者名誉受侵害时主张赔偿的权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也指出,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这进一步说明了在这种情况下配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所以,当死者名誉受到侵害,配偶因为这种侵害遭受了精神痛苦,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