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地产企业破产后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买了某房地产企业的期房,结果现在这个企业破产了。我交了首付,房子还没建成,同时我还知道企业还有其他很多债务,像银行贷款啥的。我特别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企业破产后债务是怎么处理的,我交的钱还能拿回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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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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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是一个复杂且受法律严格规范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房地产企业破产需经过法定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是处理企业破产及债务问题的第一步,只有法院受理并宣告企业破产,后续的债务处理程序才能依法展开。 其次,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他们就像是“管家”,要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企业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企业的内部管理事务等。管理人的工作是全面且细致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后续债务处理提供依据。 然后,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这包括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如土地、在建工程、建成的房屋等;流动资产,如现金、存款、应收账款等进行清理和评估。评估的价值将作为后续债务清偿的基础。 接着就是债务的清偿顺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保障税款的清偿有利于国家的正常运转。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对于购买期房的购房者来说,如果企业破产,其支付的购房款一般属于普通破产债权。在清偿时,只有在前一顺序的债务得到完全清偿后,才会对下一顺序的债务进行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对于购房者而言,如果房地产企业破产,其权益的保障相对复杂。虽然购房者支付了购房款,但由于房屋未建成,其权利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其对房屋可能享有一定的优先受偿权或者取回权等。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总之,房地产企业破产后债务处理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涉及多个法律环节和不同主体的利益。无论是债权人还是购房者等相关人员,都应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并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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