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纠纷案件属于什么案由?


在法律领域中,房产过户纠纷案件涉及的案由需要根据具体的纠纷情形来确定。 常见的一种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当买卖双方在房产过户环节产生纠纷时,往往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相关。比如,卖家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协助买家办理过户手续,或者买家因某些原因未能及时支付款项导致过户延迟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卖家违约不配合过户,买家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还有可能涉及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房产过户纠纷里,如果双方对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比如一方认为虽然没有完成过户,但自己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而另一方则主张自己才是真正的产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物权确认之诉,以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而解决过户问题。 此外,若房产过户纠纷是由于无权处分人擅自转让房屋导致的,可能会涉及到不当得利纠纷案由。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无权处分人转让房屋获得利益,而真正的权利人遭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受损方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返还因转让房屋所获得的不当利益。总之,不同情形下的房产过户纠纷对应不同的案由,当事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确定案由,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