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后能否再次申请?
我之前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我觉得这个商标还是有价值 的,不想轻易放弃。我想知道在申请被驳回后,还能不能再次申请这个商标呢?再次申请有没有什么限制或者需要注意的地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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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后是可以再次申请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当商标申请被驳回时,这并不意味着该商标永远不能被注册,申请人有权利重新整理材料再次提交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并没有禁止申请人在商标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但是,再次申请时需要充分考虑之前被驳回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绝对禁用条款,比如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如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那么再次申请时就必须更换商标标志,否则仍会面临被驳回的结果。若驳回原因是存在在先近似商标,申请人可以考虑对商标进行修改,使其与在先商标有明显区别,或者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此外,再次申请商标时,申请人需要按照商标申请的正常流程进行操作,包括准备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同时,申请人还可以参考商标局给出的驳回通知书中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对申请材料进行优化和完善,以提高再次申请的成功率。总之,虽然再次申请有机会获得商标注册,但申请人要谨慎处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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