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是什么?
我想注册商标,提交申请后却被驳回了。我不太清楚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想了解下商标注册被驳回一般会有哪些原因,这样我也好看看后续该怎么处理,是修改重新申请还是有其他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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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被驳回,通常有以下几类原因。
首先是绝对理由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某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比如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像如果有人想用“中国”直接作为商标注册,那肯定会被驳回。还有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也不能作为商标。比如用夸大产品功效的词汇来注册商标,就不符合规定。
其次是相对理由方面。《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商标和别人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很像,并且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就可能会被驳回。例如,已经有一个“可口可乐”的饮料商标,你再去注册一个很相似的“可日可乐”用于饮料,就会因为近似而被驳回。另外,如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无法让消费者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也可能被驳回。比如仅仅是一些简单的几何图形、通用名称等,难以起到识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