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据原件丢失,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我之前收了一笔钱,给对方开了收据,结果我自己留的原件不小心弄丢了,只剩下复印件。现在对方不承认给过钱,和我起了纠纷。我想知道这张收据复印件在法律上有没有效力,能不能作为我收了钱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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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据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收据原件丢失后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收据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都属于书证的一种。书证是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完全否定复印件的证据资格。然而,这并不代表复印件就一定具有与原件相同的证明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如果只有收据的复印件,而没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法院一般不会仅凭该复印件来认定事实。这是因为复印件很容易被伪造或篡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相对原件来说较低。 那么,当收据原件丢失,只剩下复印件时,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复印件的证明力就会大大增强。这些其他证据可以是转账记录、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例如,如果有转账记录显示对方在收据开具的时间前后向你转了相应的款项,并且聊天记录中也能体现出这笔款项的性质,那么这些证据与收据复印件相结合,就更有可能被法院采信。 此外,如果对方认可了复印件的内容,那么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对复印件所反映的事实没有异议,那么法院通常会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综上所述,收据原件丢失后,复印件本身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为了使复印件能够在法律上发挥作用,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或者得到对方的认可。在日常经济往来中,我们应当妥善保管重要的原始凭证,以避免因原件丢失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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