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是否要退还?
我和对象订婚了,现在男方提出分手,当初给了我家彩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彩礼是否要退还啊?我不太懂法律,就怕处理不好惹麻烦,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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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是否要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彩礼一般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从法律角度看,它可以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条件未成就,也就是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赠与行为的基础就可能发生变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这种情形中,如果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不过,实际处理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彩礼可能会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那么这部分在返还时也会予以考虑。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彩礼就一定退还或者不退还,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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