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拒不返还租赁物是否构成侵占罪?

我把自己的设备租给别人,现在租赁期到了,对方却拒不返还设备。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拒不返还租赁物的行为能不能认定为侵占罪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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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占罪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拒不返还租赁物是否构成侵占罪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并且拒不退还的行为;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所规定的内容。 那么,租赁物是不是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呢?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合法占有租赁物。这种占有在本质上,也属于一种“代为保管”的形式。承租人虽然有使用租赁物的权利,但同时也有在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判断拒不返还租赁物是否构成侵占罪,关键要看是否满足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首先,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承租人只是因为经济困难、暂时无法返还等原因,而不是故意想把租赁物据为己有,那么可能不构成侵占罪。其次,侵占的财物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最后,必须是拒不退还。如果出租人要求返还,承租人积极配合,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返还,也不构成侵占罪。 举个例子,如果甲把自己价值很高的汽车租给乙,租赁期满后,甲多次要求乙返还汽车,乙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并且有将汽车据为己有的意图,那么这种情况下乙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占罪。此时,甲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不构成侵占罪,出租人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出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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