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后提交的材料法官会看吗?
我在法院开庭后才想起还有一些材料能证明我的主张,就提交给了法院。但我不知道法官会不会看这些材料,毕竟庭审都结束了。我很担心这些材料交了也没用,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法官对于庭后提交的材料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到底会不会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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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庭后提交的材料法官是否会看,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证据失权”这个概念。证据失权指的是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或者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从而丧失证据提出权和证明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如果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属于证据,并且是在合理的原因下逾期提交,例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未能在庭前提交,法官通常会综合考虑其对案件审理的作用。要是该材料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法官会看并且可能将其纳入考量范围。然而,如果当事人是故意拖延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与案件核心事实关联性不大,法官可能不会花费过多精力去查看。此外,如果提交的是非证据类的材料,比如补充的法律依据说明等,法官也会根据其对案件裁判的价值来决定是否查看。如果对案件的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法官一般会进行审阅。总之,庭后提交材料法官是否会看没有绝对的答案,关键在于提交材料的性质、逾期提交的原因以及其与案件的关联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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