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合伙企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注册一家合伙企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注意些什么。比如在合伙人资格、出资方式、协议内容等方面 ,都有哪些需要特别留意的地方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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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合伙企业时,有许多重要的方面需要留意。首先是合伙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合伙人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不能成为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这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等。
其次是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用劳务出资的情况比较特殊,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行。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需要评估作价。例如,用房产出资,就需要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
再者是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等事项。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合伙企业的名称也有要 求。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不能随意命名,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注册合伙企业还需要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合伙企业才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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