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无过错推定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在探讨高空坠物无过错推定原则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中,只要损害事实发生,法律就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高空坠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有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这一规定体现了高空坠物的无过错推定原则。当发生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却找不到具体侵权人时,法律会推定该建筑物中所有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使用人都有过错。比如一栋居民楼,有人被楼上掉落的花盆砸伤,但不知道花盆是从哪一户扔下来的,那么这栋楼里所有可能扔出花盆的住户(一般是在合理抛掷高度范围内的住户),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都要给予受害人补偿。 不过,法律也给了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免责的机会。如果某一住户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事发时不在家,或者自己家中根本没有类似造成损害的物品等情况,就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从而不用承担补偿责任。 无过错推定原则在高空坠物案件中的运用,主要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在高空坠物事件中,受害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难找出具体的侵权人。通过这一原则,可以让受害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补偿,同时也能促使建筑物使用人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此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也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样多方面的规定,共同构建了高空坠物侵权责任的体系,保障了社会的公平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