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个月在两个公司发工资,税要怎么算?

我现在同时在两家公司上班,每个月这两家公司都会给我发工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的个人所得税该怎么计算,是两家公司分别计算后我再汇总,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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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计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个月内从两个公司取得工资收入时,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综合所得来计算的。综合所得就是把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收入加在一起,然后按照适用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纳的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费用六万元是平均到每个月为五千元的减除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两家公司在发放工资时,会各自按照预扣预缴的方法来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每家公司会根据你在他们那里取得的工资收入,减去五千块钱(一个月的减除标准)以及你在该公司申报的专项扣除等项目后,按照预扣率来计算并扣除你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到了年度终了的时候,你需要进行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你要把这两家公司给你发的工资收入以及其他符合综合所得范围的收入汇总在一起,然后减去全年六万元的减除费用、全年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对应的税率算出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接着,你要把两家公司全年已经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加起来,和你汇算清缴算出的全年应纳税额进行比较。如果预扣预缴的税款比汇算清缴算出的应纳税额多,那么税务机关会给你退税;如果预扣预缴的税款比应纳税额少,你就需要补税。 比如,你在甲公司每月工资收入是八千元,在乙公司每月工资收入是五千元。甲公司每月预扣预缴时,会先减去五千元,再根据适用的预扣率计算并扣除个人所得税;乙公司同样也是先减去五千元后进行计算并扣除。到了年底汇算清缴时,你要把这两家公司全年的工资收入相加,再减去六万元等扣除项目,算出全年应纳税额,然后和两家公司全年预扣预缴的税款进行对比,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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