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处工资收入的如何报个税?
我现在在两家公司上班,都有工资收入。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是两边分别报,还是合并报?也不清楚具体的申报流程和方法,怕报错了会有麻烦,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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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有两处工资收入的情况并不少见。对于这种情况的个税申报,下面来详细讲解。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这就好比你在不同地方挣的钱,最后要汇总起来看看是不是超过了一定标准,超过了就要按规定处理。在取得收入时,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给你发工资的公司,他们会按照规定预扣预缴税款。这就像每个发工资的地方先帮你交一部分税。然而,预扣预缴的税款可能和你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存在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综合所得就包括工资、薪金所得。而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所以,有两处工资收入的纳税人,平时由两个单位分别预扣预缴个税。到了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你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渠道办理,将两处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额,与之前预扣预缴的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这样做能保证你的纳税情况准确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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