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是如何规定的?
我前段时间把钱借给了朋友,当时也没仔细说利息的事儿。现在我想了解下,民间借贷利息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呀?我怕到时候收利息收多了或者收少了都不合适,也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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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对于参与借贷的双方来说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以下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读。首先是关于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在借款时没有明确说有利息,或者说得模棱两可,那出借人一般是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不过,如果是自然人与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其次是对于有明确约定利息的情况。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举例来说,如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只要约定的利率不超过这个数,法律是保护的。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意味着,超过法定上限的高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综上所述,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既保障了出借人的合法收益,也限制了过高的利息,避免借款人承受过重的负担。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利息,并确保约定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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