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关于被收购公司是如何规定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被收购公司》主要是为规范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被收购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被收购公司在信息披露中的一些关键概念。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将与公司经营、财务、重大事项等相关的信息,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这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来判断公司的价值和投资风险。 该准则规定了被收购公司需要披露的内容。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编制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这份报告书要详细说明公司的基本情况,比如公司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等。还要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目的、收购方式等进行披露。收购目的就是收购方为什么要收购被收购公司,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还是为了获取某种资源等。收购方式则包括是通过协议收购、要约收购,还是其他方式进行收购。 在财务信息方面,被收购公司要披露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就像是公司的“体检报告”,它能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情况。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数据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时,对于公司的重大合同和诉讼事项也需要披露。重大合同可能会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重要影响,比如一份大额的销售合同或者采购合同。而诉讼事项则可能涉及公司的法律风险,如果公司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可能会对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在披露格式上,该准则也有明确要求。披露的内容要按照规定的章节和顺序进行排列,并且要使用规范的语言和格式。这样可以保证信息的规范性和可比性,方便投资者进行阅读和分析。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有总体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8号--被收购公司》是在这些总体要求下,针对被收购公司这一特定情况制定的具体规则。它的目的就是确保被收购公司的信息能够准确、完整、及时地传达给投资者,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