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根本标志有什么规定?


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成立的基本概念。合同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简单来说,就是大家对合同要做的事情、权利义务等方面都商量好了。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合同的形式多样,但无论哪种形式,关键是要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之一是承诺生效。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对该要约做出有效的承诺时,合同原则上就成立了。比如,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乙回复同意按照甲提出的条件出售货物,此时乙的回复就是承诺,承诺生效合同就成立。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说明在实际操作中,除了承诺生效外,签字、盖章、按指印以及实际履行等行为也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标志。 对于以实际履行来判定合同成立的情况,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实际行为和交易习惯。比如,甲和乙口头约定了一个货物运输合同,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甲已经开始为乙运输货物,乙也接受了货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合同已经成立。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对于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当事人是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因此,了解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及其规定,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