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认领工伤赔偿金是否需要公证证明?
我家里有人因工伤获得了赔偿金,现在家属要去认领。但听说可能需要公证证明,又不太确定。想知道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才能顺利认领这笔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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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认领工伤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公证证明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工伤赔偿的认定和领取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完成工伤申请认证后,受伤员工或者其亲属凭借工伤确认书、相关医疗费用票据以及误工费证明等资料,就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等办理赔偿相关事宜。比如,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产生了医疗费用,有医院的正规票据,再加上工伤确认书等,就可以按规定报销和领取相应赔偿,这个过程并不要求必须进行公证。 在实际操作中,社保经办机构可能会出于一些考虑,倡导亲属协商解决方案并由专人处理相关事宜,对于协商出的协议可以采用公证的方式予以保障,但这并非强制性要求。例如,涉及到多名近亲人员属于不同亲属关系且都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偿金的财产分配权时,为减少各权利人在权益分割上的矛盾与冲突,企业方面可能会建议公证,而家属方面若没有明确拒绝或反对,可能会同意公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公证是必须的程序,相关费用也需自行承担。 总之,家属认领工伤赔偿金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公证的要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流程,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可以正常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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