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我老公在工作时不幸去世了,我没有工作,还有个正在上学的孩子,我想知道我和孩子能不能算他的供养亲属,另外他父母年纪也大了,不知道他们算不算,所以想了解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工亡供养范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作中,职工因工死亡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事情。而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对于保障这些亲属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简单来说,就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亲属。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这些亲属是有明确界定的。 该规定第二条指出,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并不是上述所有亲属都能成为供养亲属,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规定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同时,第四条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总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依法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以保障基本生活。这也是法律给予这些亲属的一种权益保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