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劳动关系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确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确立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首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就明确了书面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也就是说,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且所从事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能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在一家餐厅工作的厨师,其烹饪工作就是餐厅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该通知还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确立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能保障劳动者按时获得劳动报酬,还能让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权益。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明确的劳动关系也是解决争议的基础。 总之,无论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是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确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这些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