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有什么相关规定?
我自己独立接一些劳务活儿,比如给人做设计、做翻译之类的,赚了些钱。我不太清楚这些收入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需不需要交税,交多少,有什么政策优惠吗?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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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在法律上被称为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像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例如,小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如果小张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1 - 20%) = 4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且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时,也有相应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在年度终了后,劳务报酬所得会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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