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有什么规定?
我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直不太清楚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有啥用,也不知道这余额是怎么算的,使用的时候有没有什么限制,想了解下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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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指参保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简单来说,就是咱们交医保后,一部分钱会存到这个个人账户里,就像咱们自己的一个小钱包。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个人账户的余额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比如门诊费用、买药费用等。一般情况下,个人账户里的钱只能由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不能随意借给他人。 当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随同转移。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此外,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有的地方允许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总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管理和使用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的,目的是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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