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送押犯罪嫌疑人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想了解下,公安机关在把犯罪嫌疑人送到看守所关押时,具体都有什么规定呢?比如送押 的时间有没有限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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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送押犯罪嫌疑人涉及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送押的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这里明确了送押的紧急性和家属通知义务。
其次,在送押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方面,一般来说,公安机关需要携带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是送押的合法凭证,证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同时,还可能需要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证据材料、体检报告等。体检报告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入所时身体状况适合羁押,保障其基本人权和看守所的监管秩序。
再者,关于送押的流程。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带至看守所后,看守所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身体检查,查看是否有外伤、疾病等情况。同时,会对送押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确认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如果符合送押条件,看守所会办理收押手续,将犯罪嫌疑人收押入所。如果发现不符合收押条件,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情况,看守所可能会拒绝收押,并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其他措施。
此外,送押过程中的监管也非常重要。在送押途中,公安机关要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安全,防止其逃跑、自杀、自残等情况发生。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虐待、侮辱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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