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对房地产评估作了哪些规定?


在我国,房地产评估相关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房地产估价规范》等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房地产评估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合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规定。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才能开展业务。例如,《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不同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等。而评估人员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如房地产估价师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这就好比开车需要有驾驶证一样,只有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人员才能进行合法的房地产评估。 其次是评估的程序规定。房地产评估一般要经过明确评估基本事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制定评估作业方案、搜集评估所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选用评估方法进行测算、确定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审核评估报告、交付评估报告、保存评估资料等一系列步骤。每个步骤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作用,比如实地查勘估价对象,评估人员必须到现场对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装修情况等进行实地查看和记录,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再者是评估方法的规定。常见的房地产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市场法是通过比较被评估房地产与近期类似房地产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其价值;收益法是预测被评估房地产未来的收益,并将其转换为现值来确定价值;成本法是按照重新建造或购置与被评估房地产具有同等效用的全新房地产所需的成本,再扣除折旧来确定价值。评估人员需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和房地产的特点,合理选择评估方法。例如,对于住宅类房地产,市场法可能更为常用;而对于商业房地产,收益法可能更能反映其真实价值。 最后是评估报告的规定。评估报告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被评估房地产价值的专业意见,必须内容完整、表述准确、分析科学、判断合理。评估报告应包括估价委托人、估价机构、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价值类型、估价依据、估价原则、估价方法、估价结果、估价人员等内容。评估报告还需要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这是为了保证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便于相关方查阅和使用。 总之,条例对房地产评估的规定涵盖了机构和人员资质、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以及评估报告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共同保障了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