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鉴定和司法鉴定之间是什么关系?


刑事鉴定和司法鉴定在法律实践中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首先来了解一下二者的基本概念。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它的范围很广,涵盖了很多领域,比如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等。而刑事鉴定是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应用,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痕迹、人身、尸体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 从二者的联系来看,刑事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类型,是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这个特定场景下的体现。司法鉴定为刑事鉴定提供了基础的方法、技术和标准。例如,在刑事鉴定中常用的DNA鉴定技术、指纹鉴定技术等,都来源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它们的区别也比较明显。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司法鉴定适用于各类诉讼活动,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而刑事鉴定仅适用于刑事诉讼。第二,启动主体不同。司法鉴定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司法机关依职权决定;而刑事鉴定一般由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启动。第三,目的不同。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各类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帮助司法机关查明事实;刑事鉴定的目的则是为了查明犯罪事实、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司法鉴定的管理、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条件等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刑事鉴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鉴定的程序、鉴定人的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实际应用中,无论是司法鉴定还是刑事鉴定,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靠性。总之,虽然刑事鉴定和司法鉴定有一定的关联,但它们在概念、适用范围、启动主体和目的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