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和个人养老金有什么关系?
我听说有专项附加扣除和个人养老金这两个东西,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有没有关联。我想了解清楚,如果参与个人养老金,能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这两者在政策上是怎么相互影响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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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和个人养老金是两个不同但又有一定关联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些扣除项目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养老金则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可以每年缴纳不超过12000元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以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也就是说,个人养老金缴费部分可以纳入专项附加扣除的范畴。依据《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所以,个人养老金缴费部分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优惠,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鼓励个人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为自己的养老生活增添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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