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该如何救济?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这种暴力虽然不涉及身体伤害,但对受害者的精神和心理会造成严重的伤害。 从法律层面来看,家庭冷暴力的救济途径有多种。首先是社会救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这意味着当你遭遇家庭冷暴力时,可以向上述单位寻求帮助,他们会从中调解,促使双方进行沟通,解决矛盾。 其次是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也就是说,如果家庭冷暴力情节较轻,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进行教育,如果情节相对严重,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再者是民事救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另外,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能证明另一方存在家庭冷暴力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在财产分割等方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判决,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最后是刑事惩罚。虽然家庭冷暴力一般不直接涉及刑事犯罪,但如果因冷暴力导致受害人精神崩溃,实施了自伤、自杀等行为,加害人可能会因不作为等原因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遗弃罪等相关罪名,如果符合构成要件,加害人会受到刑事处罚。总之,遭遇家庭冷暴力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