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财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在了解再婚家庭财产分配比例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双方共同拥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再婚家庭财产分配,在离婚时,共同财产通常是平均分配。比如,再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离婚时一般是一人一半。不过,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像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关于再婚一方的婚前财产,它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配的。比如,一方在再婚前购买的房产,无论婚后婚姻持续多久,这套房产还是属于购买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双方对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在继承方面,如果再婚夫妻一方去世,对于其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