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再婚不拿调解书只拿生效书可以吗

我之前离婚有法院调解书和生效书,现在打算再婚了。我想问下,去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不拿调解书,只带上生效书行不行呢?我担心资料不全办不了再婚登记,所以想弄清楚。
展开 view-more
  • #再婚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再婚不拿调解书只拿生效书是否可行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离婚调解书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它具有确定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解除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法律效力。而离婚生效书则是法院确认离婚判决或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 从法律规定来看,《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携带离婚调解书。 然而,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再婚所需材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当事人提供离婚调解书,以更全面地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以及离婚相关的具体约定,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情况。而有些地方可能认为离婚生效书足以证明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因此只需要携带生效书即可办理再婚登记。 所以,离婚后再婚不拿调解书只拿生效书是否可行,不能一概而论。建议你在办理再婚登记之前,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他们对于再婚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这样可以避免因资料不全而耽误办理再婚登记的时间。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