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缺席判决?
我在打官司的时候,对方一直不出庭,听人说可能会缺席判决。我不太懂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想知道缺席判决具体是怎么回事,它会对案件结果产生什么影响,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缺席判决是指在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一种诉讼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法院依然可以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对案件进行裁决。 在民事诉讼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比如,甲起诉乙要求归还借款,法院给乙送达了传票,乙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来开庭,那么法院就可以在乙不在场的情况下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同时,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被告反诉的,对原告也可以缺席判决。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缺席判决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权威和公正,避免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逃避诉讼而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审理。它确保了即使一方不到庭,案件也能得到及时的处理,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