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过两次婚再登记,离婚证是否都需要带?
我离过两次婚,现在打算再次登记结婚,不确定去办理登记时是不是得把之前两次离婚的离婚证都带上,不知道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很怕到时候因为没带齐证件办不了手续,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都带上呢?
展开


在离过两次婚再次进行结婚登记时,通常来说不需要携带所有的离婚证,一般仅需携带最后一次离婚的离婚证。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结婚登记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而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重要凭证。当您进行新的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关注的是您当前的婚姻状态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也就是您是否处于单身状态。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携带之前所有的离婚证。只要您能提供最后一次离婚的离婚证,就足以证明您目前处于单身可结婚的状态。 不过,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出于谨慎审查等原因,要求查看之前的婚姻记录等相关材料。所以为了确保登记顺利进行,建议您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先电话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避免因证件问题耽误登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