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介有哪些陷阱?
在租房市场中,租房中介陷阱确实不少,了解这些陷阱能让我们在租房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租房中介陷阱。
第一种是虚假房源陷阱。有些不良中介会发布一些价格特别便宜、位置又好的虚假房源信息,吸引租客的注意。当租客联系中介时,中介会以各种理由说该房源已租出,然后推荐其他价格较高的房源。这其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中介用虚假房源欺骗租客,给租客带来了时间和精力上的损失,租客有权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种是隐瞒房屋真实情况陷阱。中介可能会隐瞒房屋存在的问题,比如房屋漏水、隔音差等。租客入住后才发现这些问题,而此时中介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中介作为促成租赁关系的一方,有义务如实告知租客房屋的真实情况,否则就损害了租客的合法权益。
第三种是巧立名目收费陷阱。有些中介会在合同之外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如看房费、信息费等。这些费用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属于额外的不合理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如果中介没有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却收取费用,租客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种是合同陷阱。一些不良中介会在合同中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条款,比如提前解约高额违约金、模糊租金支付方式等。租客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没有仔细阅读,很容易陷入这些陷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中介提供的合同条款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租客可以要求修改或撤销相关条款。
为了避免陷入租房中介陷阱,租客在租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信誉好的中介机构,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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