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未到期房东毁约,违约金怎么算?
我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了一年,现在 才住了半年,房东说要把房子收回去自己用,让我尽快搬走。合同里好像提到了违约金,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怎么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东毁约的违约金该怎么确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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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未到期房东毁约的情况下,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那么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这其实很好理解,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里面的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就好比两个人说好的事情,都得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只要合同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合法合理的,就应当按照这个约定来计算违约金。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租客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因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比如说,因为房东毁约,租客需要重新找房子,可能会产生搬家费用、临时住宿费等额外的支出,这些都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同时,如果租客因为房东毁约而错过了更好的租房机会,导致后续租房成本增加,这部分增加的成本也可以作为损失要求赔偿。不过,这里的损失赔偿要遵循合理预见规则,也就是说,损失必须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能够预见到的。
另外,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这是为了保证违约金的数额公平合理,既不能让违约方承担过重的责任,也不能让守约方的损失得不到充分的弥补。
总之,在租房未到期房东毁约时,租客要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与房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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