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时房东要卖房把人赶出去还不退押金怎么办?
我租了房子,合同还没到期,房东突然说要卖房,让我赶紧搬走,而且还不肯退我押金。我觉得很不合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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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房东的做法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买卖不破租赁”这个法律概念。“买卖不破租赁”简单来说,就是当房东把房子出租后又要卖掉时,原来的租赁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新房东也得继续履行这个合同,不能因为房子换了主人就把租客赶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在您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时,房东仅仅因为要卖房就把您赶出去,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关于押金,押金一般是房东为了保证房屋及屋内设施在租赁期间不被损坏而收取的。在您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并且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坏的情况下,房东应该退还押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东拒绝退还押金,属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您有权要求其退还。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先尝试和房东友好协商,向他说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要求他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凭证等,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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