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交强险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
我买了人保的交强险,看到条款里有免责条款,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些免责条款对我有啥影响?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依据这些条款不进行赔偿呢?我想弄清楚具体含义,免得以后出了事才发现不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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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交强险免责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所规定的赔偿责任可以不予承担。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而免责条款就是明确了哪些情况不在这个赔偿范围内。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也规定了其他的免责情形。比如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了解人保交强险免责条款是非常重要的,这能让车主清楚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进行赔偿,从而更好地规划自己的风险保障,避免在发生事故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这些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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