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对地点有哪些要求?

我因为一些事情可能面临监视居住,不太清楚监视居住在地点方面有啥要求。是只能在特定的地方,还是有多种选择呢?我很担心会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监视居住地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对于监视居住的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这里的“住处”,通俗来讲,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时居住生活的地方,比如自己购买或者租赁的房屋等。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生活权益的保障,尽量减少对其正常生活的过度干扰。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时,则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无固定住处”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没有可以连续居住一定时间的合法居所。指定的居所一般是由司法机关指定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场所。 另外,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有碍侦查”的情形一般包括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等情况。不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这是为了防止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相成为羁押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并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